| <一> 开课时间: 2008年7月9日至2008年7月24日。
<二> 上课日程: 上课周期为18天, 除两个星期天休息外每天上课。(详情看附表)
<三>授课内容: 第一阶段 —— 专业基础课
1.高级视唱练耳:
重点培养歌唱演员的音准与节奏,以及和声的感觉,以提高视唱的能力。
2. 外国语语音:
采用I.P.A系统(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国际音标符号系统)学习掌握德文、意文、法文、英文的发音规格与读音规则。学会德、意、法、英四种语言各1~2首不同音乐风格的艺术歌曲,这是演唱西洋歌剧作品必需具备的基本功与修养。
3.汉语语音和台词发声
掌握系统的、规范的、汉语普通话语音系统,以掌握演唱的吐字归韵和台词的发声技巧与表现力。这是演唱中国歌剧作品所必需做到的基本功。
4. 基础表演训练:
由专业表演老师授课:包括体型训练、戏剧表演的基本元素、舞台调度规则、台词对白、角色分析等等,从而学会扮演歌剧中的人物角色。
第二阶段 —— 歌剧排演
在第一阶段基础训练完成后进入以下课程(如果学员第一阶段的各科目均已学过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直接进入)。
1. 重唱:
授课内容与艺术实践相结合,按不同声部、角色来编成各种组合。培养二重、三重、四重等多声部重唱的能力,同时为实践演出作准备。
2. 排练中外歌剧片段及艺术实践
在完成以上各科目训练的基础上,开始排练外国的传统歌剧、音乐剧和中国歌剧片段。形式多样化,按各个不同声部、角色来编成各种组合。角色通过考试选定,安排A、B、C角,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作用,争取能有上台演出的机会。
<四>. 授课老师:
I.P.A 语音系统: 邓韵 陈晓 吴国玲
高级视唱练耳: 刘小明
汉语语音与台词: 马双林
基础表演: 邓韵 马双林
<五> 授课时间: 上午:10:00 12:30 ( 3 学时 )
下午: 第一节 13:45 = 15:15 ( 2 学时 )
第二节 15:30 = 17:00 ( 2 学时 )
<六> .各科总学时及收费:
科目 总学时 每学时收费
I.P.A 语音系统 36 学时 55
高级视唱练耳 19 学时 40
汉语语音与台词 20 学时 35
基础表演 10 学时 45
学 费: 3890
报名费: 100
联系人: 常海 (20)83551661 / 83552775 15920999908
王坤明 13631337258
赵冰雨 13825086613
<七> 上课地点:广东教育学院音乐系 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
交通工具:1)地铁2号线客村站到学校门口
2)公共汽车:83、204等多路公共汽车
3)自驾车。(校园内提供充分免费停车位)

六、说明:第二阶段的学习安排将在第一阶段的学习末尾及时向学员公布。
附件:点击这里下载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