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培训内容 第一阶段 —— 专业基础课 <一> 高级视唱练耳: 重点培养歌唱演员的音准与节奏,以及和声的感觉,以提高视唱的能力。 <二> 外国语语音: 采用I.P.A系统(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国际音标符号系统)学习掌握德文、意文、法文、英文的发音规格与读音规则。学会德、意、法、英四种语言各1~2首不同音乐风格的艺术歌曲,这是演唱西洋歌剧作品必需具备的基本功与修养。 <三> 汉语语音和台词发声 掌握系统的、规范的、汉语普通话语音系统,以掌握演唱的吐字归韵和台词的发声技巧与表现力。这是演唱中国歌剧作品所必需做到的基本功。 <四> 基础表演训练: 由专业表演老师和导演授课:包括体型训练、戏剧表演的基本元素、舞台调度规则、台词对白、角色分析等等,从而学会扮演歌剧中的人物角色。 第二阶段 —— 歌剧排演 在第一阶段基础训练完成后进入以下课程(如果学员第一阶段的各科目均已学过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直接进入)。 <一> 重唱: 授课内容与艺术实践相结合,按不同声部、角色来编成各种组合。培养二重、三重、四重等多声部重唱的能力,同时为实践演出作准备。 <二> 排练中外歌剧片段及艺术实践 在完成以上各科目训练的基础上,开始排练外国的传统歌剧、音乐剧和中国歌剧片段。形式多样化,按各个不同声部、角色来编成各种组合。角色通过考试选定,安排A、B、C角,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作用,争取每个学员都能有上台演出的机会。 <三>拟排演剧目及片段: 中国歌剧:《江姐》、《伤逝》、《洪湖赤卫队》、《原野》 外国歌剧:《费加罗的婚礼》、《卡门》、《弄臣》、《蝴蝶夫人》、《乡村骑士》 音 乐 剧:《悲惨世界》、《剧院魅影》、《西区故事》
二、教学安排
第一阶段专业基础课共91个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1、授课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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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任课教师 |
考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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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基础课 |
汉语语音和台词训练 |
16 |
马双林 |
考查 |
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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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语音(I.P.A系统)
及中外艺术歌曲演唱
(美声唱法学员) |
27 |
邓韵等 |
考查 |
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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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视唱练耳 |
16 |
刘小明 |
考试 |
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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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中国民族歌曲与戏曲演唱
(民族唱法学员) |
16 |
胡松华等 |
考查 |
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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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表演训练 |
16 |
邓韵、马双林、孙蚬蛾 |
考查 |
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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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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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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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
2、授课时间
从2007年7月28日 —— 2007年9月16日。 每周周六(全天)、周日(上午)进行,用两个月左右时间完成教学任务,具体学习安排如下: 星期六: 上午:10;00——12:15 高级视唱练耳 (2.5学时, 共7周) 午休 12:15——13:45 下午:13:45——15:15 汉语语音与台词训练 (2学时, 共8周) 15:30——17:00 基础表演课 (2 学时, 共8周) 星期日: 上午:10:00——12:30 美声唱法学员的外国语语音课 (3学时, 共9周) 10:00——12:00 民族唱法学员的中国民族歌曲与戏曲课 (2学时, 共8周) 3、艺术实践
在第一阶段的学习完成之后,拟组织二台中外艺术歌曲专场音乐会到高校音乐厅及周边城市音乐厅进行实践性演出。
三、第一阶段学习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6月20日至2007年7月20日 2)报名地点:广州歌剧学会办公室(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6楼6002室) 3)咨询电话: 020—83552775 88358627 余小姐
四、第一阶段学习收费
报名费:100元 学 费:汉语语音与台词训练 每学时35元 外国语语音(I.P.A系统)及中外艺术歌曲演唱(美声唱法学员) 每学时55元 高级视唱练耳 每学时35元 中国民族歌曲与戏曲演唱(民族唱法学员) 每学时35元 基础表演训练 每学时45元
五、上课地点
广东教育学院音乐系 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
交通工具:1)地铁2号线客村站到学校门口 2)公共汽车:83、204等多路公共汽车 3)自驾车。(校园内提供充分免费停车位)

六、说明
第二阶段的学习安排将在第一阶段的学习末尾及时向学员公布。
报名表下载:baomingbiao.xls |